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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出塞曲

第一章 出塞曲 (第1/2页)

这是一个无声的世界,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黑暗中,手里紧紧攥着一把大刀。忽然眼前有了一片光亮,在昏黄的火光中,断垣残壁之间净是倒卧在地的人。他踏上曲折的回廊,墙壁上画着奇怪的图案,他想停下看个究竟,可是却不由自主地往前走。他满心惊慌地挣扎着前行。到底是什么在召唤他呢?走进一座山洞,里面是摞在一起的一大群人,他们的手臂都竭力伸向上方,好像在争抢什么东西一样。于是他也走近,抬头向上望去。头顶上是一片虚空,仿佛什么都不存在,可是却分明又有可怕之极的暗流正倾泻下来。他在手足无措间暮然回首,却看到一个狰狞的猩红色太阳落在自己面前。这太阳上充斥着血一般涌动的火焰,不知不觉间火焰中浮现出眼珠来,太阳变成了眼珠,眼珠又一分为二,天与地凝聚在一起变成一张毛茸茸的狼脸。狼瞪着他,猛地张嘴将一切都吞下去……
  
  左尘浑身一震,从恐惧中惊醒过来。毛毡搭成的帐篷很厚,帐篷里漆黑一片;木炭铜火盆烧得很旺,让他的额头沁出一层细汗。他苦笑一声:都三十多岁的人了,还和孩子一样会被噩梦惊醒。身材高大的汉骠骑将军左尘大体上继承了母亲俊秀的相貌,不过倔强的下巴与淡蓝色眼睛则遗传自父亲。他用一件华美的匈奴狼皮袍子裹住自己,从床榻上跳下来。
  
  当撩开帷帐门帘的一瞬间,北国大漠的寒气扑面而来。两位雪人一般的卫兵“啪”地立正,他们身上的铁甲发出轻微刮蹭的声音,一团团积雪簌簌落下。
  
  左尘抬头看看漆黑的天空,问道:“几更天?”
  
  一个脸上略带稚气的骑都尉快步上前回答说:“报将军,三更刚过。”
  
  这个少年是马逸群,开国功臣之后。虽然在夜半风寒的时候,却依然是神采奕奕。左尘赞许地点点头说:“好小子,今夜风雪甚急,冷不冷?”
  
  马逸群挺直胸膛说:“大丈夫从军报国,何惧风寒?”
  
  左尘心中叫声好,军中要的就是这股子精神气!他深呼一口气说:“备马,出去走走!”
  
  军士们牵来一匹膘肥体壮的枣红马,周身的寒气裹在左尘身上,他脚尖一纵跃上马鞍,恨不得立刻飞奔出辕门。不过军营中严禁无故纵马奔驰,他这个主帅也得服从军令,只好让枣红马慢慢踱着步子走。
  
  马逸群也牵了一匹马骑上,他跟在左尘身后问:“是否让卫队陪同?”
  
  左尘摇摇头说:“不必,我睡不着散散心,叫上值夜的几个人就好。”
  
  等到马匹踱出了辕门,左尘猛一挥鞭,枣红马便如闪电一般的蹿进夜色之中。
  
  初冬时分,冰雪覆盖的北国寒冷异常。夜里,朔风带来北方的寒流,临近午夜的时候,漫天雪花便从黑洞洞的天空洒下来,把远处大漠的沙丘、北海边上的荒草与汉军大营都染上了一片薄薄的惨白色。
  
  夜幕中的北海波光粼粼,片片细雪落在水面上即刻便融化了。雾蒙蒙的天上看不见什么星辰,在远远的海平线上也望不见一丝光亮。一排排碗口粗细的冷杉林耸立在北海边上,如同巨人手中的长枪般直挺挺地刺向天空。
  
  汉军的大营驻扎在北海之畔,这里是匈奴王庭的边缘。他们于十月分路出发,历经千辛万苦避人耳目地来到这里,只为了突袭匈奴单于郅支,可是此刻却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。左尘纵马奔驰在冷杉林中间,心里还回想着昨日日落前的沉闷军事会议:
  
  在中军大帐里,左尘那双淡蓝色眼睛盯着地图上用不同颜色的线勾勒出的态势图:十万汉军分六路出塞,每一个红色的箭头都代表着一支部队,目前五个箭头已经合拢,只有车骑将军李剑飞率领的一路迟迟未到。目前匈奴国都龙庭就在汉军眼前,可这迟迟未到的一路兵马却让人忧心忡忡,因为李剑飞此次率领的是两万大军,而且都是精锐的胡骑。
  
  自前将军周全以下的汉军各将领按照官阶分两排站在书案前听令,每个人的脸色都冻得像硬邦邦的铁板。与李剑飞不同,这是一帮身经百战的老战士,他们心里所想的与主帅一致:是战是走?郅支的兵力据推测大致是三万骑兵,按照原来的设想应该是以两万胡骑为主力,剩下的五万步兵依托战车支援。现在主攻部队却不见踪影,丢下步兵坐蜡。
  
  忽然马逸群入帐禀告:“左大人,出去巡逻的哨官与敌遭遇战后回营!”
  
  左尘道:“速报!”
  
  浑身是血的小校一溜烟地跑进来单膝跪地说:“启禀将军,卑职巴金贴尔多帅百骑巡哨时遭遇匈奴五百余骑。卑职率部血战后击退贼军,我部亡三十人,伤三十六人,损失战马十七匹;斩首七十级,俘获贼兵三人!”这名匈奴血统的小校脸上带着箭伤,鲜血还从裹伤口的破布中不断地渗出来,看来的确是经历了一番血战。
  
  左尘眉头一跳说:“贼兵来自什么部落?”
  
  “卑职已审过,是卢水部。”巴金贴尔多的回答有几分颤音,因为这里是匈奴龙庭,非屠各部的匈奴兵马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——郅支已经知道汉军大部至此,正在急于调兵遣将准备决战。
  
  左尘却不动声色地命令:“好!赏百金,升为记名校尉!下去吧。”一声令下,立即有军法官领着巴金贴尔多去裹伤领赏。
  
  左尘治军的准则是赏不渝日,罚不渝时。在他的军中种族繁杂,有汉人、匈奴人、羌人、鲜卑、百越人各色人等;军士们投军的目的也各不相同,有为了报国而奋击匈奴的侠士、有犯了罪从军顶罪的囚徒、有从中原各郡与归顺朝廷的胡族部落中征发的农牧民……百样人到了军营里吃一样饭,靠赏罚严明才能有军纪,有军纪的军队加上严格训练、精良装备和良好后勤便是百战百胜的先决条件。而作战还要看主帅的才能,俗话说一将无能累死千军,李剑飞部迟迟不止,也正是庸才领军的恶果。
  
  大帐里沉闷的空气被从左尘嘴里挤出几个字打破:“哼,面首小儿……”大伙都知道他骂的是谁:李剑飞不过二十出头,此人长得一副少女般的面孔,算是中原有名的美男子,他本是太后宫的侍卫,因为与赵太后私通才会青云直上,在一年内官拜车骑将军。李剑飞从没打过仗,但骑术和剑术都不错,遂以当朝的霍去病自居。这次赵太后逼迫皇帝下旨令其率领主力骑兵出击,虽然众将一起反对也毫无办法,现在果然在最要紧的时候掉了链子。
  
  “周老将军,当年高祖曾问韩信,自己能带多少兵,韩信告诉他只有十万。而高祖却赢得天下,这说明什么?”
  
  周全已六旬出头,这个老军人一生行事谨慎、严守规矩,历经无数战役后仍得幸存,在汉军中算是德高望重的前辈。他不明白左尘的用意,便谨慎地答道:“高祖受天命而诛暴秦,自然得了天下。”
  
  “哈哈。”左尘大笑道,“我不是问你这个。”
  
  他顿了顿又说:“这说明兵不在多而在运用之妙也!我十八从军征,历经血战而官拜骠骑将军。那么老将军看我又能带多少兵呢?”
  
  “这个……”周全一时语塞,想了片刻才道,“多多益善。”
  
  “过奖了!”左尘一挥手说,“多到百万之众么?朝廷也从没有太多的兵来给我带呀。我们出发时有十万,一路上为了屯粮而留兵筑城再算上损耗,当下我手里有四万五千步兵,各部把骑马的战士拼凑在一起算是有五千骑兵。郅支已知道我军至此,他本部常备兵马三万,正在抽调各部兵马紧急来援,各位以为该如何呢?”
  
  周全说:“我从军四十年,向来主张以稳妥为上。目前我军虽人数上可能占优,但草原之上一骑兵可顶二十步兵!将军不如率军暂退,等待与车骑将军汇合为宜。”此言一出,众将无不赞同。
  
  “老将军行事如令名,果然要依照兵法,处处保证周全。”左尘微微一笑,随后用手指着地图上的沙漠地带说,“我们一路越过瀚海沙漠而来,如果缓缓而退的话,怎能跑得过匈奴骑兵?他们一昼夜可以跑三百里!其结果就是我们被一路追着打,匈奴各部援军蜂拥而至。全草原二十万众聚集起来只需要十天,我们十天能跑回长城以内吗?如此一来,重蹈武帝时李凌覆辙矣。再说,我们此番严冬出塞历经千辛万苦,就是为了趁这个匈奴各部分散过冬的空子,既然已经到了龙庭,岂能不战而退?”
  
  周全说:“那么依左骠骑之见又该当如何,是在草原上以步兵向骑兵开战么?”此言一出,众将都暗自摇头。
  
  左尘答道:“我正有此意!草原作战,弓箭优先。匈奴虽善射,可他们的短弓轻箭只能射一百步远,我军装备的弩箭可达六百步,普通的硬弓也可射三百步远。此次出塞的各部弓箭手有一万人之多,如果聚集而射,匈奴马队也吃不消。”
  
  周全大声道:“骠骑将军!老夫从未与将军一同作战过,但素闻将军平日以骑兵见长。岂不知匈奴马队跑六百步的时间只够弩箭手射一箭,弓箭手也不过射三箭。随后贼军已至身旁,如之奈何?骠骑将军欲以天灵盖去挡贼人的斧钺么?”
  
  听了这番话,左尘心中大怒,若不是周全偌大一把年纪,他定要呵斥了:“不错,本将平日多领骑兵出击,但此一时彼一时。如今事已至此,难道指望从天上跑下骑兵来?”
  
  周全听了便向身边的众将说道:“大家也都说说意见吧。”于是众人议论纷纷,有的主张趁早撤军,有的主张原地坚守再等李剑飞几日,唯独没有赞同左尘意见的。左尘心里很明白,第一:在草原上汉军的步兵从来做不到不被骑兵冲乱队形而溃散,他自己也没想出什么好点子来解决这一点;第二:还没到山穷水尽,大伙干吗要跟你去玩命?他们心里清楚自己与郅支的私仇。历来出塞是为了功名富贵,可不是来帮谁报私仇的!于是左尘一挥手让大伙退下,心乱如麻地结束了会议。
  
  眼前的冷杉林挡住了左尘的视线,让他只能听见涛声却看不到水影。他恼怒地举起马鞭虚晃一鞭,好像恨不得用斧子砍光这些讨厌的树木。他用憎恶地眼神瞅着,心想:就像根旗杆子一样缺枝少叶的,跟中原那些婀娜繁盛的林木根本没法比!忽然,左尘心里一动——这个东西如果这样用的话……他心里乱跳,简直忍不住要为自己的妙招叫好。北海之滨冷杉丛生,简直是长生天赐给他的绝妙兵器!于是左尘恨不得立即回营把所有的士兵都拉起来,去立即实现自己的伟大设想。有这些冷杉的帮助,步兵可以打败骑兵!当然,还要加上铁的纪律和意志。
  
  随着枣红马穿过树林来到北海岸边,左尘顿感豁然开朗。一片苍茫的海水就在他眼前,夜空中孤零零地悬着几颗星辰,在黑暗海平线下却孕育着日月之行、星汉灿烂,再过两个时辰便是光与暗交替的时刻。左尘暗想如此日日夜夜,月月年年,斗转星移,多少时光之后,海还是海,可人会是哪些人呢?他凝视着眼前的海。虽然此刻不见红日映照,在暗夜中仍可清晰地看见雪白的浪花被朔风吹得翻滚上来。一排排前赴后继地涌上沙滩,像是争先恐后地要来捉住枣红马的腿一样。枣红马不愿弄湿自己的蹄子,连连后退几步,毕竟这是寒冷的冬天。它打了个响鼻,左尘却得意地微笑起来,他伸手拍拍枣红马的脑袋,心中的郁闷早已一扫而空,此刻他恨不得甩去皮袍跃入海中畅游一番!
  
  枣红马又打了个响鼻,它连连后退像是在畏惧海水一般。左尘也注意到水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游动,他猛地警醒,难道是传说中的水妖?水中的东西从遥远的深水游近岸边,左尘凝神细看才发现那似乎是个人在甩动双臂,在水中竟如海豚般矫健。于是他握紧佩剑剑柄,催马后退到冷杉树下打算上前瞧个究竟。
  
  海里的人在不远处登岸。当她的上半身冒出水面时,左尘便从那妙曼的轮廓看出她是个年轻女人。女人自在地踏上沙滩,用手拧干湿漉漉的长发。这时候枣红马又打了个响鼻,还踱了几下马蹄,好像很畏惧那个柔弱女子一般。左尘连忙安抚自己的马匹,等他再抬头看去时,那女人已经不见了。
  
  四周除了涛声外再无声响,让人感觉到一股莫名的肃杀。左尘纵马走出冷杉的暗影,暗自纳闷到底是谁会在这么冷的水里,在如此靠近汉军大营的地方坦然游泳?一阵奇怪的声响朝他这边传过来,似乎是风吹树梢的啸音。左尘兀自狐疑时忽听得头上方一阵风起,他刚拔出剑来便被人从背后制住了。一只不大的手从背后扼住他的喉咙,这只手的力道比老虎还大,让他即刻陷入窒息的境地。一件柔滑的斗篷缓缓落下,罩在自己和坐在自己身后的那个女人身上。
  
  没错,的确是那个游泳的女人。因为那股湿漉漉的水汽和轻柔的体香从他的身后飘散过来,不知是不是泡了冷水的缘故,那只手冷得如冰块一样。左尘在脑中闪过一个念头:刚才枣红马怕得那么厉害,它是对的!
  
  那女子的声音从脑后悠悠传过来:“你是谁?敢偷窥我!”这声音似怒非怒,平淡中却暗含无限杀机,就如同人类问待宰杀的牛羊为何尥蹶子踢人一般冷漠。
  
  左尘心中大骇,他胯下的枣红马也好似被施了定身术般一动不动。这时他感觉自己的喉咙稍微松快一些,让他能吸进几口宝贵的空气——那女人要听听答案。虽然他身为汉军主帅,是皇帝任命的骠骑将军,可是只要他的回答令她不满意,转眼就会被捏碎喉管,就像碾死一只臭虫一般。
  
  左尘老实地答道:“我佩服你。”
  
  那女子显然对答案有些意外,她接着问道:“佩服我?”
  
  “我刚想出一个惊天动地的主意,高兴得恨不得跳进北海畅游一番。可毕竟天寒水冷,只是奢望罢了。忽见姑娘劈波斩浪如此矫健,本人不得不佩服。”
  
  那女子显然对这答案并不太相信,她问道:“那么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主意?”
  
  左尘说:“若你放我回去,明日草原上定然会上演一出好戏。”
  
  那女子笑道:“我杀人无数,你以为凭你一句话我就会放过你?”
  
  左尘却毫不在意地说:“说到杀人,因我而死的人也不计其数。你要杀便杀,不过是因果报应罢了。”
  
  那女子沉吟片刻后问道:“你是汉的武将?”
  
  左尘傲然回答:“而且是主帅。”
  
  忽然远远传来凄厉的声音,好像是什么人在用高得惊人的声音狂啸。深夜听起来,让人不寒而栗。那女子忽然松开左尘的脖子,用嗤笑的口吻说:“暂且饶你一命,明天草原若无动静的话定然杀你!”
  
  那女子话一说完就甩手将左尘朝水里掷去,如孩童丢沙包般毫不费力地将他丢进冰冷刺骨的水中。
  
  没人想过北海的水会有多冷,但左尘还是活着游上了岸。他的枣红马还在冷杉树下踯躅,那女子已不见踪迹。人?鬼?左尘脑中一片空白。他把湿透了的皮袍丢到一旁,喘息不已。
  
  冷杉林里传来一声声呼唤:“左将军!”可能是落在后面的马逸群他们不见左尘着了急。左尘心想:如果刚才那女子一念之差下了手,马逸群他们就只能找到自己的尸体了。他应了一声,马逸群他们几个立刻冲了过来。
  
  “将军,可找到你了!”马逸群惊异地发现左尘浑身湿透,连忙解下自己身上的羊皮袍子披到他身上,同时忙不迭地告诉他,“营中失火,请速回!”
  
  此时还不到四更天,草原上依旧漆黑一片,于是汉军大营里那片通红的火焰便红得分外刺眼。左尘骑马直冲进辕门,看见满营的士兵们都在奔走呼喊:“了不得了,粮仓被烧了!”
  
  在汉军大营中有个防守比中军帐还严密的地方,那就是由三千辆马车组成的粮仓。这是几万大军命之所系,所以被郑重地围裹在层层营帐正中的位置。这里有重兵日夜守卫,纵使天寒地冻也不许有明火出现,怎会忽然失火?左尘跑近粮仓外围,他身边拥挤着从其他营房里赶来救火的士兵们,奇怪的是守粮仓的卫兵们竟无一人出来灭火。火势很大,那些被整齐排列成行的粮车一齐变作火炬。火焰升腾直上,夜空中浮现出一个颤抖着的火焰山来。
  
  不仅是粮仓起火,而且放在附近的车仗等设备也在熊熊燃烧。火势太大,士兵们根本难以靠近救火;火势很猛,似乎是东南西北同时撞见了祝融。左尘看到地上躺满了死去的护粮官兵,有些尸首抛在草地上,被近在咫尺的大火烤得滋滋冒油,有的则直接被撂在火里,空气中弥漫着作呕的皮肉烧焦臭气——被偷袭了,郅支的手下竟能做到如此地步!
  
  左尘大喝一声:“传令,全营戒备!防备袭击!”就在一片雾蒙蒙的混沌中,忽然响起沉闷的军号。一阵混乱过后,人心惶惶的汉军士卒手持着刀剑,端着弓弩站在构建营房的木栅栏里面,似乎夜幕中马上就会有匈奴的骑兵冲过来。
  
  左尘急急忙忙赶回中军帐,悬挂在帐篷门口的火盆还在燃烧,两个卫兵倒在两旁,手里还紧握着长枪。左尘拔出佩剑,轻轻走近那两名卫兵,两人的脸上都呈现出一种奇怪的灰白色。他轻轻拍拍其中一人的脸颊,感觉冰冷僵硬,分明是死去有一阵了。借着火光,他看到卫兵脖子上有两处伤口,准确地说是两个牙印,凝固的血液在牙印周围凝成黑红的圆圈。
  
  马逸群也凑过来看,两人交换了一下疑惑的眼神:人是被什么野兽咬死的?左尘站起来一挥手,招呼手下的卫兵一齐冲进大帐里面。大帐里面灯火通明,可是却和外面一样寒冷。羊毛地毯上已经积了薄薄的一层雪,众人抬头向上看,帐篷的圆顶被撕开了一个大洞,寒气夹杂着雪花从破洞里飘进来。
  
  “左将军没事吧?”中军帐外有几人一边嚷嚷着一边闯进来,领头的便是周全。老头子浑身套了重甲,每走一步都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。
  
  左尘苦笑着说:“承蒙老前辈惦记,我这里也被贼人招呼过了。正好我出营遛马,才逃过一劫。”
  
  众将望着帐篷顶上的大洞,皆匪夷所思。马逸群仔细检查尸体后报告:“脖子上的牙印好像是什么野兽所留,两名卫兵身上的血都被放光了。”大家一听不由毛骨悚然,左尘指着自己书案说:“我的文书地图丝毫未动,看来偷袭者专为行刺而来。”
  
  失火粮车的焦糊味道在中军帐中也一样可以闻到,左尘吸了吸鼻子说:“此番定是那郅支老儿的细作所为,谋刺主帅外带放火烧粮,两样里面成就了一样。”
  
  左尘招呼众将坐下说:“粮草被烧光了,军心定然大乱。我左尘绝不束手待毙!今夜如果郅支不来劫营,明天我也要出击,大家以为如何?”
  
  周全凝重地点了点头说:“事已至此,拼了吧。”
  
  黑暗中并没有冲出想象中的匈奴骑兵,沉默的汉军在寂静的煎熬中等来了天明。这是一个风雪交织的清晨,虽然看不见那鲜红的太阳从地平线上腾起,可每个人眼中却映射出血淋淋的光芒。
  
  左尘全身披挂整齐,骑着枣红马对聚集起来的五万名各族士兵训话:“昨夜我军受到敌军细作袭击,虽然伤亡不大,但军粮被烧光。这件事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了。那么现在该怎么办呢?原地固守只会饿死。调转屁股向后逃走的话,在匈奴追兵的弓箭下,饿着肚子穿越瀚海沙漠往回跑?我们来时,为了穿越沙漠已经损失了十分之一,逃走的话估计没人能活着回到家乡!也许有人会想不如投降——诸位想想看:这次进军一千多里,为了保密,我们杀光了沿路遇到的所有匈奴男女老少。更何况这二十多年来汉匈年年打仗,彼此屠人城池、杀人父兄,积累的仇恨比天还高!以匈奴老贼郅支之为人,诸君还想有活路吗?”
  
  左尘说完这段话后,有意停下来看士兵们的反应。大体上精兵分为三种,一种是从全军中挑出的精锐凑在一起,弱点是没有同样的指导思想,遇到挫折便会崩溃;一种是本乡本土的士兵组成的部队,行伍之间皆为父子兄弟,进攻互助后退互救,弱点是一旦离开家乡便有溃散的危险;还有一种精兵便是来自五湖四海、不同种族的身经百战的老兵,他们可以用一个声音说话,用一种心思想事,在绝境之中,往往唯有他们才可能迸发出惊人的力量。左尘眼前的便是第三种精兵,五万人马肃立无语,如大山般倾听主帅的动员。每个士兵都知道面临绝境,但手中还握有刀枪,身上还涌动热血,大丈夫总要做最后一搏!
  
  左尘要的就是这个,他所设想的战术,正是人被逼到绝境时才能发挥得出。于是他要告诉眼前的士兵该怎样去做,才能将自己化作山崩海啸去淹没那些自以为会得胜的敌人。
  
  “大家仔细想想,现在真的没有军粮了么?错!就在不远的地方有几十万头牛羊等着我们去吃,有匈奴单于数十年积累的金银等着我们去取!只要我们奋力向前,击败郅支便是!有人说步兵打不过骑兵,那是胡说八道。我们可以击败天下任何一支军队,只要我们团结齐心!岂曰无衣?与子同仇!长生天已经告诉我怎样杀尽胡骑,你们愿意与我一齐去做吗?”
  
  左尘话音刚落,草原上便同时响起五万个狼嚎一般的声音:“愿意!誓与将军共生死!”
  
  云那么厚,天特别低,风雪中的天坛山好像就要被长生天压垮了一样。山下的匈奴营帐中却是喜气洋洋,大家都知道昨晚烧掉了汉军的粮食,单于下令各部宰羊庆贺,准备吃饱了肚子再去追击逃跑的汉军。
  
  在得知汉军忽然出现的时候,龙庭的人难免会惊慌失措——谁能想到汉军会越过千里草原和瀚海沙漠出现在这里!尤其是听说领军的正是伊屠牙,简直把屠各部的男女老少都吓坏了。当初左贤王呼韩邪与大卫子郅支争夺汗位失败后,休屠部被屠各部杀得一干二净。现在伊屠牙领兵打来的话,大家岂能有活路?不过现在没事了,这帮失去军粮的家伙只能惊慌失措地逃窜,长生天保佑了草原!
  
  一堆堆篝火燃起的炊烟让整座营地都蒙上了一层青色的纱,男子们一边喝着羊皮袋里的马奶子酒一边戏谑谈笑。干劲十足的屠各部女人们把干牛粪不断地倒进火堆里,熊熊燃烧的火焰轰走了风雪严寒,架子上的羊肉滋滋地一个劲往火里滴油,让一股股肉香飘荡在营帐四周。
  
  郅支在单于大帐里也能闻见烤羊肉的香味,他的手里捏着一盏翡翠雕成的夜光酒杯,酒杯里斟满了西域仅供的葡萄美酒。夜光酒杯的确是上等的珍宝,竟然能倒映出单于的模样。二十多年的征战已经让他疲惫不堪,当年的壮汉已成花白胡须的老头,只有那双眼睛依旧如狼眼一般桀骜不驯。
  
  帐篷被无声地掀开,右贤王乌历屈带着一个用斗篷遮住全身的人走进来,外面的寒气也趁机一股脑地涌了进来。郅支瞅着这个全身披着斗篷的人,这便是乌历屈自西域引来的夜行者首领罗慕卢斯。这个令人恐惧的家伙几乎从没显露过自己的真容,郅支不信任他,可是昨晚他的人却干得很漂亮。
  
  郅支举着酒杯说:“乌历屈,一起喝酒吧。”
  
  乌历屈躬身施礼后坐下来,给自己斟满了一大杯酒。他请罗慕卢斯也坐下,后者却丝毫不为之所动。
  
  郅支冲着那个裹在斗篷里的人说:“大白天你也会出现啊。”
  
  “虽然是白天,不过这样的阴天我还是可以承受的。借着这件人皮斗篷,就算是烈日下我们也可以穿越沙漠而来。”罗慕卢斯一边说着一边把斗篷从头上取下来,一张比死人还苍白的脸便出现在郅支眼前。罗慕卢斯长着一个秃头,脸颊消瘦得过分,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个皮包骨头的活骷髅杵在那里。郅支把眼睛转向自己的酒杯,他不愿承认自己害怕罗慕卢斯那双猩红的眼睛,毫无疑问,那是魔鬼的特征。可是大帐中却另有一个生物咆哮起来,在油灯照不见的角落里有个大铁笼子,里面居然有一头满身伤痕的魔狼。
  
  “它不喜欢你,因为你们是同类。”郅支冷笑道,“想请你也喝一杯,不过你喜欢比这更红的东西。”
  
  罗慕卢斯冷漠地看着眼前的单于,没有答话。他用一根细长的手指对魔狼做了个警告的手势,那头狼却更加狂躁了。
  
  郅支说道:“算了,别去招惹它!当时为了捉到它,我的手下死了那么多。它现在老了,可还是只爱吃人肉。这正好,你吃剩的东西拿去喂它,不算糟蹋。”
  
  乌历屈插话结束了这段不友好的对话,他告诉郅支:“罗慕卢斯是专门来道歉的,因为昨晚他的手下没能把伊屠牙杀掉,他当时不在营帐里面,夜行者们没找到他。”
  
  郅支一仰头将酒喝光,然后说:“没关系,我自己会解决那个小杂种。虽然养活夜行者的代价还挺高,我的奴隶们快被吃光了。”
  
  罗慕卢斯回答说:“单于不必担心奴隶的数量,你打胜仗之后自然会有数不清的俘虏。”随后,他略微躬身行礼后退了出去。
  
  “我真不喜欢这帮夜行者!”郅支对乌历屈说,“他们不是长生天喜欢的种族,这些西域来的家伙很古怪。”
  
  “但是他们有用啊,单于。”乌历屈微笑着说,“他们其实不是来自西域,罗慕卢斯说过他们来自更西的地方,叫做欧罗巴。”
  
  “我不管他们来自什么巴,反正胜利还是要靠自己!”郅支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,“蒙迪乌召集的卢水部主力明天就能赶到,不过看起来凭我自己的屠各部就能解决问题了。山羊再倔强也还是羊,想偷袭我?哈哈……”
  
  乌历屈看着狂笑的单于,眼中渗出一丝难以理解的光芒。
  
  一匹黑骏马驮着一位裹着披风的女夜行者,跑上天坛山脚下的小山丘。女夜行者勒住马望着苍茫的原野,天与地之间尽是缓缓飘落的雪花,看不见远处淼茫的北海。她低头看看脚下,枯草顶端已经积了一寸厚的雪,马上就要被压折的样子。她的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,又一个骑黑马的夜行者来到她身边。
  
  后来的夜行者问道:“蕾娜斯,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?”
  
  蕾娜斯悠悠地说道:“尤米尼斯,你关心的事情还真不少啊。”
  
  尤米尼斯说:“罗慕卢斯把你许配给我,我自然要关心自己的未婚妻。”
  
  蕾娜斯不耐烦地说:“你哥哥虽然是族长,可这事没经我同意就没用!”
  
  尤米尼斯指责她:“你总是这样不合群,昨晚大家去袭击汉军大营,你却独自跑到北海里游泳!”
  
  “要你管!我又没答应去杀人放火,谁答应的谁去做,我只管玩!”蕾娜斯继续用眼睛巡视四野,准备捕捉一抹异常的蛛丝马迹,“难得白天能出来,我要好好地看看。”
  
  尤米尼斯问道:“你到底在看什么?”
  
  “某人答应过要上演一出好戏给我看,如果没有的话我就去拧掉他的脑袋。”
  
  “是谁?”
  
  “嘘!”蕾娜斯打断尤米尼斯的追问,她指着远处说,“真的来了!”
  
  四名身着黑衣黑甲红斗篷的汉军骑兵出现在地平线的尽头,枯黄的草丛将马胸部以下的部分淹没,骑士和马匹都披满了积雪,四名骑士最左边的校官持剑,中间的手持弓弩,最右边的手持军旗,朔风吹得军旗飘扬,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“汉”字。四名骑兵身后三十步,跟着一排同样打扮的马弓手,这些骑兵手里也都端着弓弩。在马弓手背后便是密密麻麻的汉军步兵。步兵队伍前面是好几排弓箭手,弓箭手身后是两排举着军旗的棋手,军旗迎风招展,把后面的队伍弄得影影绰绰的。沿着地平线向远处看去,那四万五千名步兵组成的庞大队伍逐渐显出阵容,他们在骑马军官的带领下端着弓弩、擎着长枪、握着砍刀,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过来。在步兵队伍的两侧各有两千五百名骑兵护卫,骑兵们缓缓而行,保持与步兵方阵的相同速度。
  
  整支汉军都参与进来了,左尘没有任何犹豫也没留任何退路,他命令所有的人都拿起武器,伙夫把菜刀换成砍刀,马夫骑上驮马充当骑兵。在草原上以步兵对抗骑兵而且还脱离营寨主动进攻,这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,还需要疯狂。机动灵活是匈奴作战的最大特点,他们采用小股骑兵试探,然后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对敌方薄弱部位实施冲击。一旦攻击受挫,立刻撤走,然后寻机从侧面突破。和匈奴人打仗是一种很痛苦的事,因为他们很少与对方用刀剑厮杀,而是不停地射箭。他们在进攻前射箭、在进攻的过程中射箭,甚至在他逃跑时还在射箭。汉朝步兵对于匈奴骑兵是追也追不上,打也打不着,这种类似无赖的打法可以把人逼疯!大体上,死于匈奴之手的人基本上都不是被刀剑砍死的,而是被箭射死。
  
  两个夜行者立马于山丘上,看着左尘的这五万人缓步走向单于大营,天地间除了整齐的脚步声之外再无其他声响。
  
  尤米尼斯摇着头说:“这些人在走向死亡,他们指望靠两条腿对骑马的匈奴人来一次突袭。”他转脸劝蕾娜斯,“这里离他们太近了,如果被卷进去的话,即使是我们也难以脱身的。”
  
  蕾娜斯轻蔑地一笑说:“你害怕的话就先走吧。”
  
  尤米尼斯说:“我是要去告诉一下匈奴人,他们毕竟是我们的雇主。”他伸出手试图拉着蕾娜斯的那匹马一起离开,蕾娜斯却凶狠地用马鞭抽了下他的手背。一道血痕立刻浮现在尤米尼斯苍白的手背上,他的红眼睛腾地闪出一股怒气来。
  
  “小婊子,不要惹火我!告诉你,要不是因为我的缘故,罗慕卢斯早就收拾你了。你不要以为卡洛斯能帮到你什么忙,他不过是我哥哥的一条狗,你也一样!”尤米尼斯猛抽马匹纵马离开,蕾娜斯独自呆在山丘上望着逐渐走近的军队,她的嘴角露出一抹笑意:“你是个疯子、傻子,还是一个有魔力的天才呢?”
  
  “蕾娜斯,”一个低沉的声音从风雪中轻轻传过来,一个裹着人皮斗篷的壮汉以难以想象的敏捷动作来到蕾娜斯身边,“你太放肆了,忤逆罗慕卢斯兄弟会给你带来灾难的!”
  
  蕾娜斯头也不回地低声说:“有你这样的哥哥,才是我的灾难!”
  
  郅支立马于天坛山顶,他在心里怀疑情报的准确性,直到汉军的队伍出现在他眼前。惊慌,震撼,安心,乃至于狂喜,这诸多的情绪在郅支心里轮流闪过。得知汉军已接近大营的时候他惊慌了,因为此时没做任何防备而措手不及;看到汉军队伍的时候他感到震撼,因为伊屠牙那小子显然是拉来了全部兵力来拼命的;率领部众跑上天坛山后他感到安心,显然敌人很蠢,没有趁风雪用轻骑突袭,那样会轻易击溃他的部众;看见汉军在山脚下的谷地排列阵势时他简直是狂喜——伊屠牙这蠢货竟然打算摆开阵势与我厮杀,用他那些可怜的步兵来对抗我的四万骑兵!
  
  想到这里,郅支仰天大笑。等他笑够以后,他的骑兵们也已经集结完毕。三万屠各部骑兵,还有来援的一万卢水部骑兵密密麻麻地立在山坡上。他们现在是凝固的冰,只要一声令下就会变成势不可挡的洪流。四万铁骑挥舞着马刀借助山势直冲而下,以难挡之势一举冲垮汉军阵型,只要汉军阵型一乱,即使人再多也起不了任何作用,只能乖乖地任自己宰割。
  
  郅支是对的,放弃惯常的机动射箭,将骑兵放在高处一冲而下确实有着极强的冲击作用,如果汉军没有什么别的办法,阵营必然会被截成几部分,到时首尾无法呼应,形成不了强大的战斗力,就是一盘散沙。这实在是此刻郅支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,也是唯一的办法。因为突然出现的汉军步兵把他逼迫得太紧,根本难以在平原上展开兵力。在仔细查看了汉军的阵型之后,郅支确信胜利已属于自己,他望着长生天,感谢她的护佑。
  
  匈奴人极为重视养马,因为马是他们生活中最重要的工具。在对外征战时,匈奴战士往往一人带数匹马,轮换骑乘以做到昼夜兼程风驰电掣。当年冒顿单于以四十万骑围汉高祖刘邦于平城,并将马按颜色编队,西方尽白马,东方尽青龙马,北方尽乌骊马,南方尽赤黑马——那是何等的壮观!此时虽然郅支只有四万骑,不过在他心里犹如四百万骑般不可一世。
  
  郅支喝令:“右日逐王!”
  
  一位大汉驱马奔来道:“於夫罗在!”
  
  与二十年前相比,於夫罗也显老了。可是这位身高九尺的巨人依旧彪悍如初,能把手里那把九天玄铁打造的巨斧挥舞如飞。所谓九天玄铁就是天上落下的陨铁,比黄金更珍贵。利用九天玄铁打造出的兵器锋利无比,更可斩妖除邪。
  
  於夫罗来到郅支马前说:“启禀单于,孩儿们都准备好了。”
  
  郅支看着眼前这位大将,用嘉勉的语气对他说:“昨晚夜行者没能除掉伊屠牙,今天他倒送上门来了。靠你了,於夫罗。”
  
  於夫罗略一点头说:“要我说的话,单于根本不必依靠什么夜行者,这些妖魔鬼怪不是草原上该出现的东西。今天叫他们也看看我匈奴孩儿们的血气!”
  
  郅支明白他说的是实话,那些夜行者的确惧怕於夫罗,因为他的大斧,也因为他的正气。于是郅支大声吩咐道:“去吧,给我拿回来伊屠牙的狗头!”
  
  站在汉军步兵方阵前排的左尘一边系着裤子一边走到枣红马前,他对马逸群说:“你不去解决一下,待会打起来可顾不上,尿裤子的话可就出丑了。”
  
  马逸群难为情地笑着摇摇头,他低声问道:“左将军,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不一口气来个突袭?”
  
  左尘说:“我要的是歼灭战不是击溃战!我们的骑兵太少,即使突袭成功也不过是把匈奴打散,郅支很快就能把败兵聚集起来继续为祸中原。单于的亲兵都来自屠各部,如果将之歼灭的话,郅支对于其他各部也就没那么威风了。”他望着山坡上的敌军说,“这是你第一次面临决战,怕不怕?”
  
  马逸群不知该如何回答,左尘看着他手足无措的样子,便笑着替他答道:“怎会不怕?哈哈!我也是十八岁第一次上阵,当时出于激愤杀了人,只好投军赎罪。”
  
  马逸群忍不住说:“我听说你杀人前还刚被长天书院革除出门了。”
  
  左尘笑着说:“执掌书院的朱纪是个伪君子,干出爬灰的丑事。我写了首《朱大人赋》称颂他和儿媳的好事,就被开除了。那天从学院一出门,正碰见洛阳令的狗少带着人寻衅滋事,我一时火大就宰了他,然后就投军了。”他把笑容抿去,望着前方说,“第一仗就是跟着你爹打的,看着匈奴阵中的那个人冲过来,吓得尿了裤子,哈哈。真想不到他也在那边,他可是我们家的恩人。”
  
  低声说完这些话,左尘大声道:“马逸群,拉上我的马去骑兵左阵待命,这里不需要骑马的人了!”
  
  马逸群看着左尘说:“将军!您一定要在第一线吗?”
  
  左尘说:“周全指挥骑兵也很有一套,你跟着他打吧。这次我要站在这里,让全部的汉军都看着主帅和他们站在一起!”他挥手让马逸群离开,这时山坡上响起了匈奴的鸣镝,四万匹马开始同时迈步,匈奴骑兵自山上一冲而下,以猛虎之势扑向山下的汉军,杀声遍野,马匹嘶鸣,震天动地。
  
  左尘拎起一面铜锣命令道:“儿郎们,唱起来!”
  
  面对着山崩海啸一般扑来的敌军骑兵,步兵们便低声唱起军歌: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!”
  
  左尘命令:“弓弩手瞄准!”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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