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兄台胸肌为何如此发达 (第2/2页)
齐韵见了鬼的表情,不敢置信的看着宣纸上的落款,大龙王朝.......柳明志。
齐韵第一个反应是柳明志抄袭前人的诗词,可是自己也是饱读诗书,却从未听闻过这首诗词的音讯。
若是一首普通的诗作也就算了,静夜思这首诗虽然言辞朴实,然而诗词表达的内容与此诗境界绝对是上品,传颂千古也为不过,绝无可能籍籍无名。
“难道真的是那个纨绔子弟所作?不可能!”齐韵把脑海中的想法急忙抛出去,那样的的登徒子怎么可能作出这么完美的诗词。
然而落款确实是柳明志,看着宣纸上的墨迹,确实像是新作,登徒子昨天来的书院,难道真是他?
齐韵有些心不在焉的拿起另一张宣纸看了起来。
“春夜金陵闻笛。”
“谁家玉笛..................何人不起故园情。”
落款:大龙王朝春......赠天下游人。
齐韵自言自语的道:“整个当阳学宫喜欢晚上用笛子吹奏折柳曲的人只有云舒妹妹,难道真的是那个纨绔昨天晚上听到了云舒妹妹的笛声所感,寄情赋诗写下了这等传颂千古的诗作?这真的是纨绔子弟吗?”
齐韵第一次对自己听说的柳明志产生了怀疑。
齐韵放下上等宣纸,拿起一旁的草纸,比起上等的宣纸来说,草纸难登大雅之堂,可是齐韵再次震惊。
“少小离家老大回.......春风不改旧时波。”
大龙王朝宣德二十六年春戌亥时书童柳松闻少爷呓语代笔。
齐韵急忙放下草纸,迫不及待的拿起一旁的宣纸:“笔走龙蛇,挥斥方遒,力透纸背这是书法大成啊,一直震惊于诗词的品质,我怎么就忽视了此诗的书法也是上等之品。”
拿起三分诗作细心比对了起来:“竟然全部都是思乡的上等之作,寻常之人终其一生也做不出一篇这样的诗作,才离家一日,还少小离家老大回,还乡音无改鬓毛衰,至于嘛?还是你真的已经达到了脱口而出便是锦绣文章的地步,随口小赋便是千古文章才情。”
齐韵失魂落魄的回到自己的书桌前挥笔泼墨,纨绔子弟柳明志七个大字跃然入目。
“我这是怎么了,怎么会写他的名字。”
“小松,你他娘的是不是出门的时候忘记了锁门了,少爷包袱里可是有几百两银子,丢了的话少爷送你进宫面圣。”
“不能啊,少爷小松敢保证出门的时候绝对锁上门了。”
“放屁,证据确凿,房门堂堂正正的敞开着,不是你忘记关门了,难不成进贼了不成。”
“少爷,可能真的进贼了。”
“卧槽,少爷的银.......非......非洲兄弟?”柳明志惊愕的看着眼前的黑小子。
齐韵看着眼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纨绔子弟,露出复杂的神色,这是严格意义上来说第二次见到了此人。
“亚历山大东征?麦哲伦哥伦布环球航行?”柳明志挥挥手看着紧紧盯着自己的非酋兄弟。
齐韵怪异的看着胡言乱语的柳明志,思虑着该怎么打破初次见面的尴尬。
“不愧是非洲人,非兄的胸大肌为何如此发达?”柳明志手贱的伸向了黑小子。
“啊......啊。”
“放开我家少爷。”
“啊......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