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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 (第1/2页)

我总想提醒大家一句,人在歌唱时听不到自己的声音。在卡拉OK时,面对五彩画面觉得挺美时,也许发出的全不类人声。茶余酒后,想过把歌星瘾时,也可以唱唱。但干这种勾当,最好在歌厅酒楼等吵不着人的地方;就是嗓子好,也请把嗓门放低些,留点余地——别给餐厅留下“驴鸣餐厅”的恶名。
  
  从Internet说起我的电脑还没联网,也想过要和Internet连上。据说,网上黄毒泛滥,还有些反动的东西在传播,这些说法把我吓住了。前些时候有人建议对网络加以限制,我很赞成。说实在的,哪能容许信息自由的传播。但假如我对这件事还有点了解,我要说:除了一剪子剪掉,没有什么限制的方法。那东西太快,太邪门了。现代社会信息爆炸,想要审查太困难,不如禁止方便。假如我作生意,或者搞科技,没有网络会有些困难。但我何必为商人、工程师们操心?在信息高速网上,海量的信息在流动。但是我,一个爬格子的,不知道它们也能行。所以,把Internet剪掉罢,省得我听了心烦。
  
  Internet是传输信息的工具。还有处理信息的工具,就是各种个人电脑。你想想看,没有电脑,有网也接不上。再说,磁盘、光盘也足以贩黄。必须禁掉电脑,这才是治本。这回我可有点舍不得——大约十年前,我就买了一台个人电脑。到现在换到了第五台。花钱不说,还下了很多工夫,现在用的软件都是我自己写的。我用它写文章,做科学工作:算题,做统计——顺便说一句,用电脑来作统计是种幸福,没有电脑,统计工作是种巨大的痛苦。
  
  但是它不学好,贩起黄毒来了,这可是它自己作死,别人救不了它。看在十年老交情上,我为它说几句好话:早期的电脑是无害的。那种空调机似的庞然大物算起题来嘎嘎做响,没有能力演示黄毒。后来的486、586才是有罪的:这些机器硬件能力突飞猛进,既能干好事,也能干坏事,把它禁了吧……但现在要买过时的电脑,不一定能买到。为此,可以要求IBM给我们重开生产线,制造早期的PC机。洋鬼子听了瞪眼,说:你们是不是有毛病?回答应该是:我们没毛病,你才有毛病——但要防止他把我们的商务代表送进疯人院。当然,如果决定了禁掉一切电脑,我也能对付。我可以用纸笔写作,要算统计时就打算盘。不会打算盘的可以拣冰棍棍儿计数——满地拣棍儿是有点难看,但是——谢天谢地,我现在很少作统计了。
  
  除了电脑,电影电视也在散布不良信息。在这方面,我的态度是坚定的:我赞成严加管理。首先,外国的影视作品与国情不符,应该通通禁掉。其次,国内的影视从业人员良莠不齐,做出的作品也多有不好的……我是写小说的,与影视无缘,只不过是挣点小钱。王朔、冯小刚,还有大批的影星们,学历都不如我,搞出的东西我也看不入眼。但他们可都发大财了。应该严格审查——话又说回来,把Internet上的通讯逐步看过才放行,这是办不到的;一百二十集的连续剧从头看到尾也不大容易。倒不如通通禁掉算了。
  
  文化大革命十年,只看八个样板戏不也活过来了嘛。我可不像年轻人,声、光、电、影一样都少不了。我有本书看看就行了。说来说去,我把流行音乐漏掉了。这种乌七八糟的东西,应该首先禁掉。年轻人没有事,可以多搞些体育锻炼,既陶冶了性情,又锻炼了身体……这样禁来禁去,总有一天禁到我身上。我的小说内容健康,但让我逐行说明每一句都是良好的信息,我也做不到。再说,到那时我已经吓傻了,哪有精神给自己辩护。电影电视都能禁,为什么不能禁小说?我们爱读书,还有不识字的人呢,他们准赞成禁书。好吧,我不写作了,到车站上去扛大包。我的身体很好,能当搬运工。别的作家未必扛得动大包……我赞成对生活空间加以压缩,只要压不到我;但压来压去,结果却出乎我的想像。
  
  海明威在《钟为谁鸣》说过这个意思:所有的人是一个整体,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。所以,不要问丧钟是为谁而鸣——它就是为你而鸣。但这个想法我觉得陌生,我就盼着别人倒霉。五十多年前,有个德国的新教牧师说:起初,他们抓共产党员,我不说话,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;后来,他们抓犹太人,我不说话,因为我是亚利安人。后来他们抓天主教徒,我不说话,因为我是新教徒……最后他们来抓我,已经没人能为我说话了。众所周知,这里不是纳粹德国,我也不是新教牧师。所以,这些话我也不想记住。
  
  “奸近杀”
  
  《廊桥遗梦》上演之前,有几位编辑朋友要我去看,看完给他们写点小文章。现在电影都演过去了,我还没去看。这倒不是故作清高,主要是因为围绕着《廊桥遗梦》有种争论,使我觉得很烦,结果连片子都懒得看了。有些人说,这部小说在宣扬婚外恋,应该批判。还有人说,这部小说恰恰是否定婚外恋的,所以不该批判。于是,《廊桥遗梦》就和“婚外恋”焊在一起了。我要是看了这部电影,也要对婚外恋作一评判,这是我所讨厌的事情。对于《廊桥遗梦》,我有如下基本判断:第一,这是编出来的故事,不是真的。第二,就算是真的,也是美国人的事,和我们没有关系。有些同志会说,不管和我们有没有关系,反正这电影我们看了,就要有个道德评判。这就叫我想起了近二十年前的事:当时巴黎歌剧院来北京演《茶花女》,有些观众说:这个茶花女是个妓女啊!男主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,玛格丽特和阿芒,两个凑起来,正好是一对卖淫嫖娼人员!要是小仲马在世,听了这种评价,一定要气疯。法国的歌唱家知道了这种评论,也会说:我们到这里演出,真是干了件傻事。演一场歌剧是很累的,唱来唱去,底下看见了什么?卖淫嫖娼人员!从那时到现在,已经过了十几年。我总觉得中国的观众应该有点长进——谁知还是没有长进。
  
  小时候,我有一位小伙伴,见了大公鸡踩蛋,就拣起石头狂追不已,我问他干什么,他说要制止鸡耍流氓。当然,鸡不结婚,搞的全是婚外恋,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做事,有伤风化;但鸡毕竟是鸡,它们的行为不足以损害我们——我就是这样劝我的小伙伴。他有另一套说法:虽然它们是鸡,但毕竟是在耍流氓。这位朋友长着鸟形的脸,鼻涕经常流过河,有点缺心眼——当然,不能因为人家缺心眼,就说他讲的话一定不对。不知为什么,傻人道德上的敏感度总是很高,也许这纯属巧合。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:在聪明人的范围之内,道德上的敏感度是高些好,还是低些好。
  
  在道德方面,全然没有灵敏度肯定是不行的,这我也承认。但高到我这位朋友的程度也不行:这会闹到鸡犬不宁。他看到男女接吻就要扔石头,而且扔不准,不知道会打到谁,因此在电影院里成为一种公害。他把石头往银幕上扔,对看电影的人很有点威胁。人家知道他有这种毛病,放电影时不让他进;但是石头还会从墙外飞来。你冲出去抓住他,他就发出一阵傻笑。这个例子说明,太古板的人没法欣赏文艺作品,他能干的事只是扰乱别人……我既不赞成婚外恋,也不赞成卖淫嫖娼,但对这种事情的关切程度总该有个限度,不要闹得和七十年代初抓阶级斗争那样的疯狂。我们国家五千年的文明史,有一条主线,那就是反婚外恋、反通奸,还反对一切男女关系,不管它正当不正当。这是很好的文化传统,但有时也搞得过于疯狂,宋明理学就是例子。理学盛行时,科学不研究、艺术不发展,一门心思都在端正男女关系上,肯定没什么好结果。中国传统的士人,除了有点文化之外,品行和偏僻小山村里二十岁守寡的尖刻老太婆也差不多。我从清朝笔记小说中看到一则纪事,比《廊桥遗梦》短,但也颇有意思。这故事是说,有一位才子,在自己的后花园里散步,走到篱笆边,看到一对蚂蚱在交尾。要是我碰上这种事,连看都不看,因为我小时候见得太多了。但才子很少走出书房,就停下来饶有兴致地观看。忽然从草丛里跳出一个花里胡哨的癞蛤蟆,一口把两个蚂蚱都吃了,才子大惊失色,如梦方醒……这故事到这里就完了。有意思的是作者就此事发了一通感慨,大家可以猜猜他感慨了些什么……坦白地说,我看书看到这里,掩卷沉思,想要猜出作者要感慨些啥。我在这方面比较鲁钝,什么都没猜出来。但是从《廊桥遗梦》里看到了婚外恋的同志、觉得它应该批判的同志比我要能,多半会猜到:蚂蚱在搞婚外恋,死了活该。这就和谜底相当接近了。作者的感慨是:“奸近杀”啊。由此可以重新解释这个故事:这两只蚂蚱在篱笆底下偷情,是两个堕落分子。而那只黄里透绿,肥硕无比的癞蛤蟆,却是个道德上的义士,看到这桩奸情,就跳过来给他们一点惩戒——把他们吃了。寓意是好的,但有点太过离奇:癞蛤蟆吃蚂蚱,都扯到男女关系上去,未免有点牵强。我总怀疑那只蛤蟆真有这么高尚。它顶多会想:今天真得蜜,一嘴就吃到了两个蚂蚱!至于看到人家交尾,就义愤填膺,扑过去给以惩戒——它不会这么没气量。这是因为,蚂蚱不交尾,就没有小蚂蚱;没有小蚂蚱,癞蛤蟆就会饿死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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